郑州师范学院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郑州师范学院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3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计划见附表1--3《郑州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参照具体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所报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由学校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审定);
4.岗位要求:参照招聘计划中具体岗位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报考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教师岗中具有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年龄要求可放宽一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报名地点: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文博楼一楼
要求:按招聘岗位,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多报或重复报名的,取消此次参加考试资格。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应聘者本人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①填写好的《郑州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携带由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的证件)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③报考学生政治思想工作专职辅导员本人所在党委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④5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为初审,报名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根据招聘公告所列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根据资格审查需要,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所需资料;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总人数超过600人,经郑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岗位增加初选,初选方式为笔试(闭卷形式);进行初选的岗位,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20:1进入复试;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岗位人数不足,必要时经郑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岗位指标数;具体方案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3. 应聘人员有关报名咨询的事宜,可直接与郑州师范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71-65502693
(三)招聘形式
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择优录取。
1.教师岗位:考试方法采取面试和试讲方式。
(1)面试
①时间和地点:网上通知。
②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④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的人员。
⑤参加试讲的人员名单将在郑州师范学院官网公布。
(2)试讲
①时间和地点:网上通知。
②试讲内容:采取课堂讲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③试讲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试讲成绩当场宣布。
(3)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的40%+试讲成绩的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郑州师范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予以关注)。
2.专职辅导员、学生职业指导员岗位:考试方法采取面试方式。
①时间和地点:网上通知。
②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③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④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郑州师范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学校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五)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通知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提供相关材料,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有违纪违规记录或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成绩、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郑州师范学院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研究,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注意事项
报名工作结束后,有关考试时间、地点等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将及时在网上发布,应聘人员须随时关注郑州师范学院官网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工作纪律及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371-65502889(学校纪委)
本次招聘公告由郑州市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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